什么是进项税额的转出

文 / admin
2024-07-05 评论 ()

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在购进货物时,若收到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符合税法相关规定能够予以抵扣,那么就应将购进货物所承担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后续的会计期间,倘若货物因某些缘故,例如:货物用途发生转变、货物遭遇非正常损失等。只要是依照税法规定不再符合抵扣条件的,就得将已确认的进项税额转出,所使用的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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