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是什么银行

文 / admin
2024-07-08 评论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辽宁农信)成立于 1952 年,其管理体制经历了多次变革,管理机构也几经更迭。根据国发[2003]15 号文件的规定,2004 年,全省农信社参与了全国第二批改革试点。2005 年 7 月 20 日,经省政府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挂牌成立。根据国发 15 号文件的要求,省联社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由市级农商行、市级农联社、县级农商行、县级农联社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并不直接从事银行业务经营活动,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1、什么是地方性金融机构

地方性金融机构一般是指相对于国家独资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之外的规模较小、种类繁多、彼此独立的多种中小型金融机构。它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小信托公司、中小金融租赁公司等。

这里提供一些拓展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金融机构,与我们关系最密切的就是地方性银行。地方性银行是指业务范围受到地域限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城市商业银行,主要为城市中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信用合作社,旨在向社员提供信贷服务,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个人解决资金难题,避免高利贷的盘剥。

3、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县内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4、城市信用合作社,由城市信用社出资组成城市信用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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