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的36条是啥

文 / admin
2024-07-14 评论 ()

在与劳动相关的法律中,存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劳动法实施细则》等等。

《劳动法实施细则》第 36 条规定:若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送达职工,则视为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表明: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提及:对于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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