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什么意思

文 / admin
2024-07-18 评论 ()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所表达的含义为:获取了乃我之幸运,未获取则是命中注定,仅此而已。其原话为“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此句源自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信中写道: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

1、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2、徐志摩曾言:吾会寻觅吾生命灵魂唯一之所系,得之,我之幸也;不得我之命。

3、其意为:我将会追寻生命中最为珍贵、能够以灵魂相知的事物——伴侣、事业、信仰、追求等等。

4、若追求成功,那是我的荣幸;若追求无果,那也是我的命运。

5、得失是相互平衡的,不必因一时的成功而骄傲自满,更不应因一时的失意而悲伤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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