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调研员是什么级别

文 / admin
2024-07-19 评论 ()

副调研员,相当于副县(处)级别,仅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立。这是公务员体系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明确:“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涵盖: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副调研员属于公务员中的非领导职务,在行政(职务)级别方面等同于副县(处)级;副处级本身仅表示一种与领导职务对应的行政级别,并非实际职务。换个角度来说,副调研员是副处级的职务,但副处级未必就是副调研员,因为副处级此级别还可能对应其他职务,例如 XX 县副县长(副处级)、省政府人事处副处长(副处级)等等。

不行,副调研员属于非领导职务,副处长则是领导职务,二者属于不同的职务序列。调研员是中国公务员中的一种非领导职务,其级别与领导职务中的处长(县长)相当。调研员作为国家公务员的一类,归属非领导职务。调研员仅在市(地)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设置,且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及以上。领导干部由于种种原因改任非领导职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定,享受相应的级别与待遇,但不具备行政领导职责。领导干部转变为非领导职务后,有的能够持续坚守岗位,积极发挥自身的余热。然而,也有许多由于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其游离于管理之外,造成大量人才浪费,加剧机关人员冗余,引发新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伴随中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转为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人数,还将持续增多。怎样管理好、运用好这些“转非”干部,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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