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是什么意思

文 / admin
2024-07-23 评论 ()

明清时期,于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区域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废除土司,推行流官统治,这是一项旨在强化中央对边疆区域统一管理的政治举措。在明永乐十一年(1413 年),平定思州、思南两宣慰使叛乱之后,废除土司制度,设立贵州布政使司,并设置思州、思南等八个府。到了清雍正年间,采纳云贵总督鄂尔泰有关改土归流的建议,并在西南诸省施行。这一举措也称改土为流,也可简称为“改流”。清魏源所著的《圣武记》卷七有记载:“东川虽已改流三十载,却仍被土目占据。”可参考《明史·贵州土司传》《云南土司传》《广西土司传》,以及清袁枚所写的《武英殿大学士太傅鄂文端公行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