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等次是如何划分的

文 / admin
2024-07-24 评论 ()

考核的等次被划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这四个级别。

公务员考核制度由以下几个要素所构成:

1. 考核对象与考核主体 考核对象是已获取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这当中又能够分为非领导成员和领导成员。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为本机关负责人、主管领导以及本机关负责人授权的考核委员会。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主体则是主管机关,也就是依照管理权限管理领导成员的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

2. 考核内容 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涵盖了“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重点在于考核工作的实际成绩。

3. 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被划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这两种形式,针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用年度考核的方式。

4. 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从理论的角度而言,不管是定期考核还是平时考核,都是存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的。不过,由于平时考核是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来进行的,所以通常在考核制度当中不会明确规定平时考核的程序和方法,而仅仅是对定期考核的程序和方法做出相应的规范。

5. 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是对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的一种概括性体现,

6.考核结果的作用 考核结果的运用关系到考核制度的严肃性与有效性。所以,一般都会将考核结果的使用当作考核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进行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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