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言虚词之的用法有哪些

文 / admin
2024-09-13 评论 ()

文言虚词涵盖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等类别,常见的文言虚词共计 18 个。这类词通常不充当句子成分,也不具备实在的意义。其主要作用在于对语言单位进行组合。

相关介绍: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

1、用作代词,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能够指代人、物、事。代人时多为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创作《师说》来赠送给他。(《师说》,代人,作宾语)

用火烤使它弯曲成为这样。(《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不是生来就懂得道理的。(《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属于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常常作复指性定语。比如:

衡量这两个计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有几种情形:

(一) 作为结构助词,是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以不译。例如:

如果能够凭借吴、越的民众来和中原对抗。(《赤壁之战》)

(二) 作为结构助词,是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比如:

古人观察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所心得,是因为他们探究思考得深入而且无处不在。(《游褒禅山记》)

(三)作为结构助词,是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翻译时应省略。例如:

宋国有什么罪过?(《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 作为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到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翻译时可省略。比如:

从师学习的风尚不流传已经很久了!想要人没有疑惑也很难了!(《师说》)

凶暴的官吏来到我们乡里,到处吵嚷叫喊。(《捕蛇者说》)

我有了孔明,就像鱼有了水一样。(《隆中对》)

(五)作为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者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是起到调整音节的作用,没有意义,翻译时应省略。例如:

不久,烟火满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胜过百万雄师。(《毛遂自荐》)

过了很久,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狼》)

3、用作动词:

停止耕作走到田垄上。(《陈涉世家》,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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